【访谈对象】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闵初旭【访谈时间】
2021年05月21日【图片
【问答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辽宁省第十五届“5.15政务公开日专题节目:重要工作部门谈”。为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积极作用,我们的访谈将对利企惠民政策、政府服务事项办理等相关情况回应大家的关切。今天为大家请到的是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闵初旭同志就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高质量办好政府民生实事的相关内容回答百姓关心的问题,闵处长您好!首先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按照计划,今年帮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都包括哪些?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闵初旭:
按照《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就业困难人员范围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目前,省政府确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是9类群体,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残疾人、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后无工作的、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烈属。同时,省政府还将原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享受就业援助有关政策。此外,符合一定条件的退役军人、县级以上劳模和土地被依法征求的失地农民,也能够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政策。当然,部分家庭存在特殊困难、不在上述人员范围之内的人员,也可以得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供的就业指导、岗位提供、推荐培训等帮扶。
主持人:
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过程中,政府都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闵初旭:
就业困难群体自身条件、技能水平、就业需求等各异,需要提供多方面、多元化的帮扶。实际工作中,我们主要是针对他们的实际困难和就业需求,按照“六个一批”的原则提供具体帮助,即:援企稳岗吸纳一批、技能培训提升一批、自主创业发展一批、灵活就业帮扶一批、专场招聘对接一批、公益岗位托底一批。具体讲,首先是“促进”。我们大力开展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招聘专项行动,积极推荐企业岗位,增加有竞争能力的困难人员人岗对接机会,促进其实现就业。其次是“培养”。对就业能力较弱的,我们大力开展技能培训,有就业方面的也有创业方面的,按照劳动者需求,免费为其提供培训机会,帮助其增强就业本领,扶持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尽快实现就业。最后是“保障”。通过市场渠道确实暂时无法实现就业的,政府予以托底安置,保障这类群体的基本生活。
主持人:
各级政府部门如何推进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确保办好民生实事?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闵初旭:
为了将今年的民生实事办好、办实,我们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目标责任。将帮助6万名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作为今年各市“三落实”就业工作专项考核的核心指标之一,定期调度通报14个市民生实事进度。截至4月底,全省已帮助2.6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二是强化基层队伍建设。重视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持续加强行风建设,保障困难群体就业服务力量,提升全方位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三是强化资金保障。指导各地加大投入和规范使用稳就业资金,要求各地配套筹集用于民生实事落实的资金筹集使用额度不少于省下达资金额度的20%。四是强化“一网通办”。依托省级集中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丰富线上线下服务功能,加快模块建设和推广使用,推进与就业困难人员有关的政策服务帮办、快办、打包办。
主持人:
今天非常感谢闵处长就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的相关内容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本期的访谈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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