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交通运输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19〕1号)文件精神,以增强政府信息的服务性、时效性为核心,以提高政府信息社会服务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范围,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时效性。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2019年,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全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系建设,针对各厅直属单位领导及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部门和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各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具体负责部门,落实工作抓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和报送信息的及时性,建立健全了全省交通运输政务公开的有效工作体系。全厅上下站在“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依法行政、打造服务型政府部门”的高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取信于民、展示形象的重点工作深入推进。
2.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对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形式、程序、实施等进行了全面安排。深入实施预公开制度,对《辽宁省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转换方案》等涉及群众利益、需要社会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通过厅门户网站或采取座谈听证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认真吸纳民意民智。实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公开,谁审查、谁认定”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程序,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公开任何政府信息。同时,通过图表图解、专题访谈等形式,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发布《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全省关于进一步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政策解读,实现了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审签、部署、发布。
3.加强社会重大关切舆情回应。进一步强化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充分发挥“网络回应人”的作用,通过厅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载体,实时受理社会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各种咨询、投诉、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化解问题矛盾,切实做到及时回应不失声、妥善处置不缺位。同时,对实施的重点项目、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以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性文件,预判实施推进各阶段可能产生的舆情影响,提前引导,主动释疑。2019年,政民互动——“网络回应人”受理转办舆情18301件、回复处置16050件,受理回应率、好评率分别达到87.7%、94.4%。
(二)围绕工作部署,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推进重要决策部署执行公开。坚持把网上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在厅门户网站设立专题,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和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等重要工作部署,集中公开涉及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的重点指标、工作、任务和项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以及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在厅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辽宁省“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等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每月定期发布2019年全社会公路、水运、港口生产完成情况及2018年度辽宁省收费公路统计公报,自觉接受社会公共监督。
2.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2019年,我厅共承办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87件(建议54件、提案33件;主办35件、协办52件)、全国政协提案1件(协办),全部按照省政府规定时限完成答复办理工作,全部征得代表委员满意,并及时在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设立了“行政执法”专题,公开发布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信息,并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集中公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标准、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厅门户网站设立“厅长信箱”“廉政举报”栏目,接受公众监督,听取公众意见建议。
3.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要求及时在我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收费目录清单”、“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2018年辽宁省收费公路统计公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部门预算”等相关预决算信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团体的监督。新设立“审计整改”专栏,待省审计厅审核同意后,及时公开我厅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和问责情况。二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涉及我厅的国省干线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9条,分别为2020年辽宁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招标招标公告、沈阳至康平高速公路鸭绿江街至新城子段桥梁支座及伸缩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19年辽宁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以及沈阳至康平高速公路鸭绿江街至新城子段桥梁支座及伸缩装置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2020年辽宁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招标中标结果公告、沈阳至康平高速公路鸭绿江街至新城子段桥梁支座及伸缩装置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2020年辽宁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2019年辽宁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中标结果公告、2019年辽宁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等。三是公开“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信息。设置“权责清单”专栏,集中公开“省交通运输厅权责事项目录(2019版)”、“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信息。设置“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公开我厅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的相关方案,活动开展的成果以及宣传工作等信息。设置“随机抽查监管”专栏,集中公开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9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公告”,公开省交通运输厅执法检查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等信息。设置“减权放权反馈意见箱”专栏,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四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按照省政府建设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厅组织相关单位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经梳理明确各类子项、具体办事事项194项(其中细化行政许可134项),并组织相关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形成了《省交通运输厅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指南》,通过厅门户网向社会公布。五是公开机构职责信息。在符合保密要求前提下,及时依法更新公开了我厅新的“三定”方案,以及领导分工调整、厅直单位和内设机构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做优做强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1.做优做强政务公开平台。2019年,我厅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功能,集中反映行业建设成果,弘扬行业正能量,进一步提升了交通运输行业政府信息服务水平。截至目前,我厅门户网站“交通政务”平台累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532条,其中文字信息451条、图片信息70条、视频信息11条。落实省政府部门“一个单位在一个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要求。
2.扎实开展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确保互联网邮箱或平台、电话传真、信函等多种受理方式畅通,进一步优化受理渠道,做到依申请公开审核、转办、答复等程序规范、及时高效。全年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均已按规定和时限进行了答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加强了对厅本级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力度,截至目前共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件、45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充分体现“五公开”。
3.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根据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要求,组织厅直相关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下发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活动中各地采用专人讲解展板、发放宣传单(册)、现场解答等多种方式,对交通运输工作职责职能、投诉咨询方式、便民服务事项、行政审批备案、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进行了宣传和讲解;通过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港口码头的电子显示屏,播放信息公开宣传标语;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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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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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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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
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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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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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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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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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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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0
|
1012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
|
6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3
|
-16
|
0
|
|
行政强制
|
4
|
-1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8
|
158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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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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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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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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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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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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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
|
?0
|
?0
|
1?
|
?0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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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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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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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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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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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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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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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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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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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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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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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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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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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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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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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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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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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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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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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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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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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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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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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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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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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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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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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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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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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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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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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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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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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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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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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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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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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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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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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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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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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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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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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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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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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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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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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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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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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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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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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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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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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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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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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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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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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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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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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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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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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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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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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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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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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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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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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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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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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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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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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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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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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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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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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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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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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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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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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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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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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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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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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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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
|
?0
|
?0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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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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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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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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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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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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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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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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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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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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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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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厅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开展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要求的把握能力不强,特别是要认真落实《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二是针对交通运输行业点多、线长、面广,经营主体多、服务对象广的特点,一些服务性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而且,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配备不足,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监督考核机制还需加强,对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落实情况的督查不够。
2020年,我厅将按照新颁布《条例》和365体育投注、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交通运输中心工作,规范政务公开行为,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公开途径,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重点,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一是结合全省交通运输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工作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力度,及时满足群众政府信息公开需求。同时,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在运用好传统媒介的同时,探索运用新媒体的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业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坚持从社会关注度高的交通运输信息需求出发,继续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重要政务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让群众获得更多的知情权。
三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表现形式,更多地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形式,用数据说话,图文并茂,增强可读性、生动性,最大程度地方便公众查询。
四是加强队伍和网站平台建设,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优做强政务公开平台,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