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
辽发改价格〔2023〕366号
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价格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辽宁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降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成本,支持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现就365体育投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政策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照居民生活用电类别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应实行分表计量,暂未实现分表计量的,供用双方可通过约定采用定量或定比方式计价计费,并每年至少校核一次定量或定比。
二、办理程序
办理地点在各地供电营业厅。省电力公司应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提供统一制式申请表格,明确具体流程,组织各地供电营业厅在醒目位置公示,为用户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办理有关申请的用户需提供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确认表。
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供电公司应完成用户用电类别变更,电价标准执行起始日为2023年8月1日。相关手续每两年续办一次,逾期未办理的,不再执行相关电价。
三、有关要求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指导供电公司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确保电价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结果,定期汇总公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清单,并抄送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和供电公司。省电力公司要组织各地供电公司加强宣传,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名单、电量等用电数据单独归集、统计,定期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价格收费处)、省生态环境厅(农业环境保护处)。
本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确认表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 主办单位:365体育投注 |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 邮编:110032 |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