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财农〔2021〕99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农业信贷
担保工作的通知
各市(不含365体育投注)、沈抚示范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发展局、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各中心支行(营业管理部),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近年来,365体育投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运营(农业信贷担保以下简称农担),坚持政策定位,认真履职尽责,农担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业务规模加快发展,为破解365体育投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担保放大倍数较低、业务发展不均衡、分支机构不健全等问题。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15号)要求,为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促进全省农担体系健康持续发展,做大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农担体系的政策性定位
(一)深刻认识农担工作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全省农担体系,是完善365体育投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重大创新,是推动解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中的融资难题、激发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内生活力的重要手段,是财政撬动金融资本、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的重要纽带,是构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多元投入机制的重要布局。中央和365体育投注一号文件连续五年对农担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各地和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服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己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提高农担业务覆盖面和普惠性,全力助推乡村产业振兴和农业现代化,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要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担保服务力度,助力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壮大农业产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村低收入人口建立土地入股、吸纳就业等利益联结模式,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与现代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带动农村低收入人口持续增收。
(二)保持365体育投注农担体系的独立性。独立性是确保农担体系紧密可控、专注经营的机制基础,辽宁省农业信贷担保融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担公司)将继续作为一级企业法人管理,由省财政厅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保持法人、业务、财务、考核、管理“五独立”,以独立性来保障政策性、专注性。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金融监管局、辽宁银保监局为成员单位的省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指导委员会”)将进一步强化指导,确保农担体系紧密可控、独立运营。
(三)严格执行政策性业务范围和标准。省农担公司要严格执行“双控”规定。一是控制业务范围。服务范围限定为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生产和农田建设,下同)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指县域范围内,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农资、农技、农机,农产品收购、仓储保鲜、销售、初加工,以及农业新业态等服务的项目),突出对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以及365体育投注省政府确定的涉农重点领域的支持(业务限定具体范围另行制定)。二是控制担保额度。担保规模限定为单户在保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同时10万元-300万元的政策性业务在保余额不得低于总担保余额的70%。
二、稳步做大业务规模,充分发挥政策性农担职能作用
(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省农担公司要高度重视发展壮大专职人员队伍,探索建立专职人员队伍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动态平衡机制,加快培养一支既扎根农村、热爱农业、了解农民,又熟悉信贷担保业务的精干、高效、专业的人才队伍。可采取垂直化、扁平化管理方式持续推进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尽快在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市选择农业大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设立办事处;灵活采取“政担”共建、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在农业大县设置服务网点,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农业大县网点覆盖率达到80%。同时注意精耕细作、区域推进,避免层层设机构。要加强业务开拓、风险防控并重的自身能力建设,牢牢把握项目发现、调查、评审主动权,掌握“第一手”信用信息和信贷需求,综合运用信用“软信息”和经营“硬数据”,总结提炼符合农业生产和农村信用特征的产品模式,加快形成在客户发掘、产品创新、风险评价、保后服务、风险化解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五)合力做大业务规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种养大户、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流动资金贷款服务模式,对符合放贷条件的农担项目同意续贷的,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等形式,允许其继续使用贷款资金。省农担公司要主动加强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以及基层政府的深度合作,将做大政策性业务规模作为核心任务。省农担公司应积极拓展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首贷业务的担保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与有关银行批量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合作,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客户提供更加快速便利可得的信贷担保服务。对已按规定妥善履行授信审批、担保审核等相关职责的银行和农担公司业务人员实行尽职免责。省农担公司应加强农担工作与其他财政支农工具的政策衔接,放大财政支农效应。本着自愿原则,各地区可与省农担公司建立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根据本地区担保业务规模,经双方协商按一定比例设立风险补偿金,相应承担部分风险补偿责任。
三、坚持底线思维,不断健全农担风险防控机制
(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省农担公司要发挥农担专注、专业优势,将担保规模、期限、项目类型等风控因素融入产品设计,开发短、中、长期多种类型农担产品,避免担保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经营周期、灾害周期等错配及应急转贷不畅衍生的担保风险。要增强担保履约能力,完善银担合作机制,强化风险管控,合理确定并及时落实银担风险承担比例。要切实加强保后服务与管理,鼓励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及时盘活和处置风险项目,代偿项目要加大追偿力度,最大限度降低损失。要充分利用再担保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政策,丰富风险化解手段。要发挥省农担公司主体作用和各地相关部门引导作用,严厉打击各种逃废债行为,维护农村信用环境。
(七)充分利用数据信息。省农担公司要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接入前,在取得信息主体授权的前提下,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应为省农担公司查询贷款主体信用报告提供便利,鼓励省农担公司与在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备案的征信机构和评级机构开展合作,并进一步提高银担业务合作效率和风险防控水平。省农担公司要加快建立健全农担信息系统,结合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和技术,深度挖掘数据价值,创新农担产品设计,降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省农担公司要按月向省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财政部辽宁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和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担保业务和代偿风险统计报告,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连续性,为财政支农政策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层层落实农担工作责任
(八)完善“补奖”政策。落实中央财政对政策性农担业务的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支持省农担公司降低担保费用和应对代偿风险,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同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支农支小职责,降低省农担公司担保贷款利率,切实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合理确定贷款贴息比例,防止贷款主体资金挪用、无风险套利等行为对正常融资需求产生挤出效应,增大担保风险和寻租空间。
(九)实行绩效评价。省财政厅将对省农担公司进行绩效评价,并进一步强化政策性导向,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不以营利为目的,突出放大倍数、“双控”政策执行、风险防控等核心指标,必要时请第三方机构参与。省农担公司绩效评价独立于金融类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与财政补奖资金规模及省农担公司薪酬总额、高管薪酬和职务任免等挂钩,切实发挥绩效评价的指挥棒作用。
(十)完善监督机制。省财政厅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并确保省农担公司市场主体地位,按照现代企业法人治理及“放管服”要求,完善监督管理,在履行好“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政策性职能发挥等监管职能的同时,赋予省农担公司经营决策自主权,避免重复检查、考核。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要强化对省农担公司的日常监管与年度合规检查,推动机构合法合规运营,配合相关部门共同促进省农担公司健康发展。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指导委员会将全面加强对省农担公司的监管和考核,形成推动农担工作合力。各市应把农担工作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兴旺的重要抓手,明确本地区“政担”合作牵头单位,积极与省农担公司开展业务工作对接。各县应积极支持省农担公司在当地建设分支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政担”合作试点。对自愿与省农担公司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的地区,同级财政部门应负责筹集风险补偿资金,并将风险补偿金支出纳入财政预算,避免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县区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和数据更新工作,推荐辖区内有融资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恶意拖欠贷款尚未归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取消其申报项目补贴。各市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等部门要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农担工作情况作为对银行“三农”贷款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重点考核其农担贷款业务规模、履行风险分担责任、利率优惠、办理时效等内容,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与省农担公司合作力度。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2021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