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
国务院??????????
2016年6月8日??????
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共计47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9项,其中准入类8项,水平评价类1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部门(单位) |
资格类别 |
设定依据 |
处理决定 |
备注 |
1 |
价格鉴证师 |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准入类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取消 |
? |
2 |
招标师 |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取消 |
? |
3 |
矿产储量评估师 |
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准入类 |
《矿产储量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3号) |
取消 |
? |
4 |
物业管理师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准入类 |
《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95号) |
取消 |
? |
5 |
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 |
质检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准入类 |
《珠宝玉石质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9号) |
取消 |
? |
6 |
棉花质量检验师 |
质检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准入类 |
《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0〕70号) |
取消 |
? |
7 |
计量检定员 |
质检总局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取消 |
与注册计量师合并实施 |
8 |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 |
中国地震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准入类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取消 |
? |
9 |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 |
水利部 |
水平评价类 |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水建管〔2007〕83号) |
取消 |
作为一个专业纳入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统筹实施 |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38项,均为水平评价类)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部门(单位) |
资格类别 |
设定依据 |
处理 |
|
小类 |
细类(职业) |
|||||
1 |
其他社会服务和居民生活服务人员 |
灾害信息员 |
民政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7增补本) |
取消 |
2 |
林业工程技术人员 |
花艺环境设计师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 |
取消 |
3 |
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
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 |
取消 |
4 |
电影电视制作及舞台专业人员 |
录音师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5 |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人员 |
轮胎翻修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 |
取消 |
6 |
商品监督和市场管理人员 |
市场管理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7 |
河道、水库管养人员 |
水域环境养护保洁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 |
取消 |
8 |
电子设备装配调试人员 |
集成电路测试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 |
取消 |
9 |
电气工程技术人员 |
照明设计师、霓虹灯制作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 |
取消 |
10 |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员 |
数字视频合成师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 |
取消 |
11 |
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 |
室内环境治理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 |
取消 |
12 |
编辑 |
网络编辑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5增补本) |
取消 |
13 |
采购人员 |
采购师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14 |
其他饭店、旅游及健身娱乐场所服务人员 |
水生哺乳动物驯养师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5增补本) |
取消 |
15 |
检验人员 |
合成材料测试员、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玻璃分析检验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7增补本) |
取消 |
16 |
机泵操作人员 |
混凝土泵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17 |
美术品制作人员 |
装饰美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18 |
广播影视舞台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行操作人员 |
音响师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19 |
日用机电产品维修人员 |
照相器材维修工、钟表维修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20 |
物业管理人员 |
物业管理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21 |
旅游及公共游览场所服务人员 |
插花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22 |
推销、展销人员 |
营销师、服装模特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23 |
水上运输服务人员 |
港口客运员 |
交通运输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24 |
公路道路运输服务人员 |
汽车货运理货员 |
交通运输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25 |
水产品加工人员 |
水产品原料处理工 |
农业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26 |
人造板生产人员 |
人造板饰面工 |
国家林业局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27 |
原烟复烤人员 |
打叶复烤工、烟叶回潮工 |
国家烟草局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28 |
卷烟生产人员 |
烟叶制丝工、膨胀烟丝工、烟草薄片工、卷烟卷接工 |
国家烟草局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29 |
烟用醋酸纤维丝束滤棒制作人员 |
滤棒工 |
国家烟草局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30 |
其他机械制造加工人员 |
电焊条、焊丝制造工 |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31 |
五金制品制作装配人员 |
铝制品制作工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32 |
塑料制品加工人员 |
塑料制品配料工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33 |
搪瓷制品生产人员 |
搪瓷瓷釉制作工、搪瓷坯体制作工、搪瓷涂搪烧成工、搪瓷花版饰花工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34 |
日用机械电器制造装配人员 |
空调器装配工、电冰箱(柜)装配工、洗衣机装配工、小型家用电器装配工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35 |
印染人员 |
坯布检查处理工 |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36 |
合成橡胶生产人员 |
顺丁橡胶生产工、丁苯橡胶生产工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37 |
基本有机化工产品生产人员 |
环烃生产工、烃类衍生物生产工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38 |
化学纤维生产人员 |
湿纺原液制造工、纺丝凝固浴液配制工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 主办单位:365体育投注 |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 邮编:110032 |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