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2005—2006年度辽宁省
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的决定
辽政发〔2008〕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科学创新能力,促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根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奖办法》规定,省政府决定,授予《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分析与现实趋势》等20项成果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授予《辽宁新农村建设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和对策》等80项成果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授予《江泽民社会主义理论创新研究》等160项成果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
省政府号召全省广大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向获奖者学习,继续发扬团结协作、顽强拼搏、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精神,努力创造更多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为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做出新的贡献。
辽宁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