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从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生鲜灯禁令”实施后,省市场监管局检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及生鲜超市等1.4万余家,责令改正478家经营主体,警告78家。
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以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为重点,对可能影响消费者感官判断的“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同时结合全省放心肉菜超市创建工作,对各地区申报的放心肉菜超市创建单位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将使用“生鲜灯”列为否决项,确保“生鲜灯禁令”有关政策落到实处。
省市场监管局还将持续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防止“生鲜灯”反弹回潮。同时,将“农批(农贸)市场肉类、蔬菜、水产品和水果交易区灯光照明技术规范要求”列入今年制定出台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评定指南》,进一步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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