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重要论断内涵丰富、意义深刻,既凸显了法治建设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地位,也明确了法治建设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
法者,治之端也。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法治化与现代化具有内在逻辑关系。
从理论逻辑上,法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强大动力,现代化是近代以来世界文明发展的历史潮流和趋势,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不可分割。法治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只有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才能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因此,必须以法治现代化筑牢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根基。
从历史逻辑上,古今中外治乱兴衰的历史深刻昭示,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是否能推进法治化,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过实现现代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不能自拔,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
从实践逻辑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每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世界各国在其现代化发展历程中推进法治化的实践不尽相同,就我国而言,要在短短几十年时间内推动十四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就必须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双向互动地推进法治化。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之所以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而且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同我们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以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把党和国家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开辟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境界。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需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从法治上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解决各种深层次矛盾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根基。
二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然要求“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其深刻内涵在于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将国家各方面工作都纳入法治轨道,将法治建设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各方面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国家各方面工作的“轨道”作用,通过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在经济建设领域,用法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法治是新时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实现市场经济的良好运行,必须以良法善治为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积极回应共同富裕的法治需求,努力构建公平正义的收入分配秩序,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在政治建设领域,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最鲜明的特色和最显著的优势。要立足国情、立足实际、立足实践,不断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同时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在文化建设领域,用法治引领文化繁荣发展。文化法治建设是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文化领域的立法,提高文化立法质量,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做支撑。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一方面,以法律的约束保障道德的践行,以法律的实施有效支持道德建设,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另一方面,用道德涵养法律,用德治润泽法治,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在社会建设领域,用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法治作为一种“规则之治”,能有效处理社会中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解决各种可能出现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在社会治理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和法律制度建设,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用法治助力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式和途径有很多,其中法治以其独特的性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环境保护工作离不开健全的法治建设,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污染。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相关部门要依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用法治为生态环境筑起“防护墙”。
在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用法治保障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法治,是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一支现代化军队的鲜明特征。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的必然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坚持战斗力标准,坚持建设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坚持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坚持从严治军铁律,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官兵主体地位,坚持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抓好贯彻依法治军战略重点工作,大力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把我军锻造成为律令如山、能打胜仗的钢铁之师。
三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法治之基、铺就法治之轨、畅通法治之路。着眼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形势、新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是新时代法治建设必须遵循的行动指南。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要着力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针对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着力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只有政府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国家才能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发展。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没有公正就没有法治,违背公正就不是法治。必须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特别是要着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基础,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着力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