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取和审议政协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辽宁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辽宁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四、选举政协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
五、听取并审议通过政协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和其他决议;
六、听取并审议通过政协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